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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办在各单位综述材料的基础上,已汇总形成学校评估自评报告初稿。现请相关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提供的、以及反映本单位工作的内容进行审阅,并予以修改、充实、完善,同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。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:
一、自评报告初稿内容审阅
(一)审阅内容与要点
自评报告中的一级、二级、三级标题严格按照评估范围(审核目录、审核要素、审核要点)设定,学校和各单位不能自行调整。各单位对照评估范围(审核目录、审核要素、审核要点)、引导性问题审阅修改。具体审阅以下方面:
1. 各级标题下的文字内容是否与标题对应,有无文不对题现象?是否回答清楚了对应的引导性问题?
2. 各级标题下的内容的全面性,是否全面、充分展示了相关方面工作的思路、措施做法、亮点成绩?是否有缺项、论述过于简略?专业用语是否规范?
3. 所列举的“存在的主要问题”是否合适?“拟解决措施”是否有针对性、切实可行和有效?
4. 核对文中数据是否准确、前后一致?
(二)修改办法与要求
1.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组织人员认真审阅,在共同讨论的基础上,确定修改意见、修改内容,对修改结果认真把关,并在修改稿指定位置签字。
2. 修改的内容较少的,在纸质版上直接修改;修改地方多、内容需作较大变动的,可与评估办联系在电子版上修改。
二、支撑材料的整理
1. 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评报告内容修改变动情况,对内容中所涉及的主要支撑材料的目录要作相应调整。
2. 各有关单位按照支撑材料目录,收集整理支撑材料,要求5月19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之前整理、装盒子(盒子上有分类标签、盒内有材料目录)到位。
请各有关单位5月19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之前将自评报告内容修改稿、确定好的支撑材料目录(电子版)一并交到评估办(厚德楼31209)。
联系人:杨建斌 电话:2136101 电子邮箱:wnsypgb123@163.com
附:1.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、引导性问题;
2.自评报告初稿(部分)。
渭南师院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5月17日